排碳大戶5月首度繳碳費 環境部估總金額約45億
碳費制度去年上路,今年5月是排碳大戶首次繳交碳費。環境部估算,第1年度碳費收入約新台幣45億元,暫訂其中40.5億元將支應補助減碳技術及地方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調適等用途。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今年5月底前應依去年全年排碳量繳交碳費,碳費去年上路開徵,今年是第1年繳交碳費。
根據辦法,碳費一般費率為每噸碳300元,環境部提供優惠方案,若業者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獲環境部審核通過,碳費可適用優惠費率A(每噸碳50元)或優惠費率B(每噸碳100元)。
根據統計,共430廠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審查通過403廠,其中適用優惠費率A計64廠、優惠費率B為339廠,另外有27廠撤案或駁回。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告訴中央社記者,自主減量計畫中,對於有鍋爐的鋼鐵廠,若要達到指定減量目標,通常需將燃煤鍋爐改為天然氣或生質燃料;除了燃料轉換,也有投入製程改善與能源效率提升,如動力設備改善、冰水機更換等。
蔡玲儀指出,目前依總排碳量、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情形,以對應的優惠費率進行估算,本年度碳費收入約45億元,而暫訂支出約40.5億元。
蔡玲儀說明,碳費用途主要包含5大方向,如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業務推動;補助減碳技術及地方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協調、研擬及推動事項;執行公正轉型相關工作;最後是辦理淨零轉型貸款利息補貼、信用保證或其他有關事項;後續會擬訂碳費補助辦法。
環境部補充,因應中東情勢國際燃料上漲,若事業單位配合行政院執行穩定物價,可在5月底前申請碳費展延與分期繳納;目前碳費制度已有具體減碳成效,不會貿然提高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