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社工判刑 社工界憂保證人地位恐引出走潮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6日電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盟陳姓社工今天遭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徒刑。社工界憂心,判決認為社工具保證人地位,壓力沉重,恐引發出走潮;呼籲在賦予高度責任時,對等提供足夠資源。
 
剴剴案社工判刑,社工界憂保證人地位恐引出走潮。圖/Freepik
 
1歲10月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北地檢署查出,兒福聯盟陳姓社工3次訪視男童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民國113年8月間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今天一審判決指出,陳姓社工掌握「剴剴」生長軌跡、轉換環境全貌,能拼湊出受虐真相,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的保證人地位。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玉琴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社工界對此判決相當沉重,因為量刑過失致死判有罪,代表法官認為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這對社工界是非常沉重的壓力。
 
吳玉琴說明,過去社工多是服務資源、身心評估及資源連結等協力者角色,因此社工界這段時間都非常擔心會被判定保證人身分;如今判決出來,恐引發社工未來在執行業務時採取防禦性作為,或為避免出問題而不作為,影響對於弱勢者的照顧。
 
「希望弱勢家庭或個人獲得幫助、過更好的生活,本來就是從事社工助人專業的使命」,吳玉琴指出,生命流失當然令人不捨,但「剴剴」案的本質是保母的虐待與說謊,導致孩子死亡,社工在過程中雖被蒙蔽,但「我們都不是神,無法洞察未來」。
吳玉琴說,這次案件被苛責,社工界應該都無法接受,可以預期接下來社工界會有一波人力流失。
 
判決出爐之後,吳玉琴說,也要反省社工自己本身,在服務上要有自己的責任。社工過往在助人時,會願意相信不同服務系統的夥伴;但此次事件顯示,這部分需要回頭檢視,不能毫無疑問地相信系統中的夥伴,要有更多的警惕與懷疑,有質疑就要提出討論、積極作為。
 
另外,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在臉書發布聲明指出,陳姓社工一審宣判過失致死罪成立,對國內社會工作專業社群而言,是極其沉重的時刻。面對司法審理結果予以尊重,但此案不應僅被視為對單一社會工作者責任的追究,更是對整體社會安全網與專業制度的總體檢。
 
聲明並指出,本案使台灣首次面臨社會工作者在法律上「保證人地位」與相應責任的深度討論。協會主張,若制度賦予社會工作者守護生命的高度責任時,須對等提供足夠的資源、權限與系統支持,其專業責任應在其能力與可控範圍內被明確界定;否則將使專業陷入不可承受之重,也遺漏真正需要修補的體系漏洞。
 
協會表示,此案也凸顯推動「創傷知情」組織文化的急迫性,這不僅是保護服務對象,更是支持社會工作者的必要措施。呼籲各組織反思,是否提供足夠的安全感與心理支持,讓社會工作者在面對複雜判斷時,能勇於求助、及時發聲,而非孤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