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廢棄物違規率達75% 廢塑膠、廢電纜為大宗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聯手資源循環署與財政部關務署,防堵事業廢棄物非法闖關,統計去年進出口違規比例高達75%,挾帶出口的廢棄物以廢塑膠及廢電纜為大宗;若違法最高可罰新台幣1000萬元。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今天發布統計顯示,去年1至12月,於邊境查驗進出口貨櫃96批次,查獲違規案件72件,違規比率達查驗數的75%,歸納5大常見違規樣態包含與產品混裝夾帶;錯認法規,未事先申請許可;假二手良品名義進出口;未符合產業用料規範;提不出合法證明與檢測報告等。
環管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主任魏文宜告訴中央社記者,查驗96批次中,出口約占2/3,查獲案件以「廢塑膠」與「廢電纜」夾帶出口為大宗,且許多業者嘗試以貨櫃前方放置正常貨品、後方夾帶廢棄物的「AB櫃」樣態逃避檢查。
另外在輸入方面,魏文宜提到,大多是為了用於產業原料或研究用途,但未事先申請。
魏文宜說明,申輸出入許可是為了確保國外工廠的處理能力,確保廢棄物在海外能得到正當處理,避免台灣廢棄物造成國外的問題,守護國土環境資源與國際形象。

環境部呼籲輸出入者切勿以身試法,相關案件均依法裁處,並依情形要求退運、退關出倉或限期改善,有效攔阻不法廢棄物流入國內或流向國外;若以其他名義掩飾廢棄物企圖闖關,最高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重罰1000萬元,更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環境部說,若不確定報關貨品是否屬廢棄物、「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認定,均可備妥貨品照片、來源與用途說明、規格型錄等相關資料洽詢地方環保機關;若是稅則疑義,則可洽詢財政部關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