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資格放寬!符合「1條件」二親等親屬也免牌照稅
歲末年終稅制改革傳來喜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即日起因身心障礙而沒有駕駛執照的人,若其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籍地與身障者的戶籍地相同,即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最多可省稅1萬1,230元。地稅局特別呼籲身障朋友儘速提出申請,愈早申請就能愈早減免。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供身障者使用的車輛,每位身障者限免1輛車,可以在2,400C.C.的稅額(即自用小客車1萬1,230元、自用小貨車3,600元)範圍內免徵牌照稅。
地稅局指出,過去沒有駕照的身障者只能用本人、配偶或同戶二親等親屬的車輛申請免稅,導致許多實際照顧身障者的二親等親屬,因為沒有與身障者同戶籍,而無法享受免稅的優惠。此次《使用牌照稅法》修法增訂沒有駕照的身障者,其二親等以內親屬供身障者使用的車輛,如果車籍地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也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沈政安進一步說明,牌照稅是按日計徵,所以請符合資格的市民朋友儘速至地稅局官網線上申辦,或是到所屬8分局臨櫃辦理,早日享受減免優惠。如需了解詳情或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服務。
猜你也想看:
常見問題
Q1: 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輛也能免牌照稅嗎?
A: 符合二親等以內親屬且車籍地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可申請免牌照稅。
Q2: 免牌照稅的車輛排氣量限制為何?
A: 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車輛限1輛,排氣量需在2,400C.C.以內。
Q3: 申請免牌照稅應如何盡早辦理?
A: 建議身心障礙者儘速至地稅局官網或分局臨櫃申辦,享有減免優惠。
Q4: 身心障礙者如何申請免牌照稅?
A: 身心障礙者若無駕駛執照,且車籍地與戶籍地相同,可申請免牌照稅。
Q5: 過去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申請有何限制?
A: 過去無駕照身心障礙者只能用本人或同戶籍二親等親屬車輛申請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