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查6縣市大型表演場所 僅台中歌劇院全過關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0日電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114年10月間前往北中南共6縣市,聯合查核共10處大型藝文表演等場所建築、消防安全等管理,只有台中國家歌劇院全部合格。
 
台中國家歌劇院。圖/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資料照
 
消保處今天發布新聞稿,114年10月間,會同文化部、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及建管、消防及文化等相關主管機關,前往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的大型藝文表演等場所進行聯合查核,共查核10處的建築、消防安全、定型化契約等相關管理措施。
 
消保處公布查核結果,只有台中國家歌劇院各項查核都符合規定。
 
建築安全有8處涉及違規,包括:嘉義市文化局音樂廳、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台中市中山堂、台南文化中心、台南市台江文化中心、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主要缺失態樣為樓梯間等堆積(放)雜物、緊急出口外臨時展演搭架未依法申請使用及樓梯變更為斜坡。
 
消防安全管理有2處涉及違規,包括:嘉義市文化局音樂廳、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主要缺失態樣為滅火器逾性能檢查日期及避難器具緩降設備周圍堆放雜物。
 
相關管理措施有4處涉及違規,包括: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衛武營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台南市台江文化中心、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主要缺失態樣為平面圖未標示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設置位置(含現場及官網)、AED電力不足及昇降設備、場館衛生設備(含無障礙設施)緊急求助鈴無法連線,另有1處未依其所屬地方政府所定的自治條例足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消保處表示,涉及違規缺失的大型表演場所,已請主管機關督導地方政府,依法要求營運單位改正,目前全部均已改善完畢。